一、审批内容

  新区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19〕6号);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19〕11号)。

  三、支持方式、类别及标准

  (一)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扶持方式;

  (二)原则上一次性下达扶持;

  (三)支持办法及标准: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评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对评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已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30万元的资金支持后,又评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可以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金支持。

  四、申报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

  (二)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在大鹏新区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或试点资格的企业。

  五、申报材料

  (一)《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申请书》原件;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和签字样本;

  (三)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鉴);

  (四)企业简介及企业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五)企业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或被评为国家、广东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文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扫描清晰后插入文档当中,文档再统一设置目录、页码)须按顺序编制目录,统一添加页码,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后胶装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需含全部内容的一个PDF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六、受理时间

  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15日。

  七、审批单位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八、申报审批程序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初审——资金主管部门审核(必要增加专家评审环节)——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联席会议审议——拟扶持社会公示——新区管委会批复——下达扶持计划——签订合同——下达扶持资金。

没有找到想要的答案?点我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