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同时也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鼓励发展软件产业,国家出台了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相关优惠政策。下面,鼎智集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享受三要素。
 

要素一、首次享受先备案!
 
首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备案。
 
具体操作步骤: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备案。
 

二、进项金额要分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要素三、销售收入要齐全!
 
企业在销售软件时也收取了安装费、维护费等相关费用,是否也算软件销售收入,合并计算并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十一、关于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
 
(二)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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