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例如,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75元在税前进行扣除,而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支出增多必然使得利润减少,从而使得缴纳的税款减少。所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实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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