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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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罗湖区政府七届四十六次常务会审议通过,2018年8月23日,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对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修订背景和过程

      2017年11月,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第七次联席会议议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扶持对我区经济贡献大、增长快的项目,重点解决对罗湖发展最为关键的产业空间问题;对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进行修订完善,使产业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策修订工作,自启动修订以来,原区长聂新平、区长罗育德、常务副区长王守睿、分管副区长宋强、左金平等领导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政策修订工作。

      根据区领导的要求和相关会议的部署,在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下,区经促局、科创局、投推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委罗湖局等部门分别牵头,开展相关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的调研、起草、企业座谈、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并且认真进行多轮研究、讨论、修订。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要求,政策修订稿于6月12日-25日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征求了公众意见,并于6月26日征求了罗湖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意见。

      7月3日,2018年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第五次联席会议原则同意新版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修订意见。

      7月9日,该政策体系通过了公平性审查。

      7月10日、17日,我局两次征求罗湖区法制办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订,达到“该规范性文件无合法性问题”的要求。

      7月26日,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通过了《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政府常务会意见对该文件进行修订,并提请区政府印发。

      2018年8月23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政策修订的主要考虑

      一是问题导向。本次修订特别注重突出问题导向,各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并委托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了多次调研和企业座谈,力求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对于企业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产业空间支持、高管团队奖励、招商稳商扶持等,在新版政策中予以新增或者加强。比如,特别新增产业园区实施细则,对不符合总部经济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空间上的扶持;新增了专门条款,鼓励各类机构推荐、引荐、引进总部企业落户辖区。比如,对总部企业的购置、租赁、装修等方面的扶持,在扶持上限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了扶持比例,使企业能够得到更多实惠。

      二是结果导向。为提高财政资金扶持效率,引导企业为辖区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做出更大贡献,同时提高扶持标准的直观性、客观性,本次修订特别强调以营收规模(或产值规模)、税收总额(或财政贡献)两类指标作为基本依据,并且绝大多数条款都是事后补贴,即根据申请人上一年度的营收、税收决定受扶持的资格、力度,尽可能减少对申请人经营过程中具体经营活动的扶持。为杜绝申报专业户的出现,新版政策明确规定:企业每年度的同一类项目只能申请一次,而且企业同一年度受扶持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区财政贡献。

      三是引导撬动。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设置合理比例的扶持,加大杠杆率,使企业的发展方向与我区的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相一致。如对专业园区建设、企业物业改造升级、引进或研发智能化生产制造系统等项目,均按经费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鼓励企业高端发展。又如对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亦按经费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引导企业加大对行业公共事项的投入,促进整个行业发展。

      三、政策架构及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政策体系由《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等11个实施细则组成。11个实施细则分别是:招商引资、总部经济、专业园区、金融业、商贸流通及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业、时尚创意设计、黄金珠宝及工业制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知识产权及标准化。其中,招商引资、专业园区、时尚创意设计3个为新增,商贸流通及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业由上一版的现代服务业分设,总共增加4个实施细则,形成“1+11”政策体系。

      (一)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是各实施细则的上位规章,由七章、二十八条组成。分别是:总则(4条)、扶持对象及方式(3条)、资金管理与职责分工(3条)、申请与受理(4条)、审核与批准(8条)、监督与检查(3条)和附则(3条)。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对于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合法合规审查问题,本次修订对不得申报扶持资金的违法行为做了明确界定,避免了部分企业因出现轻微违法行为而无法获得扶持资金的情况。

      二是上一版扶持政策规定“同一企业年度受扶持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在罗湖区的纳税总额”,修改为“原则上不得超过对罗湖区的财政贡献”,体现贡献、奖励相匹配的原则,避免出现部分企业所获扶持力度过大、区财政负担加重的情况。

      三是规定“同一企业同一类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扶持;对于已获得区内产业用地支持的企业,规定原则上不得再享受相关物业方面的扶持政策。”避免同一企业因同一事项重复获得扶持的不合理现象。

      四是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和跟踪监督做了明确规定,明确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对其所受理的上一年度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对其所拟定产业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是原则规定政策有效期限为3年,并提出如出现“遇外部经济形势出现重大变化、上级政策或决策部署发生调整”这类情况,“本办法及实施细则将予以相应调整。”增加了政策实施的灵活性,使区扶持政策始终紧扣上级政策原则和导向。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招商引资实施细则,共由十四条组成,扶持对象为新迁入或新设立企业、引进优质企业的专业园区、“菁英人才”等高层次产业人才,扶持重点为企业落户罗湖的一系列政策扶持,具体为:对迁入罗湖企业的落户扶持,最高5000万元。对纳税达一定额度的企业的管理团队扶持,最高1000万元。对产业空间的扶持,包括新购办公用房扶持,最高6000万元;新租办公用房扶持,最高3000万元;办公用房管理费扶持,最高300万元;办公用房装修扶持,最高1000万元。科技创新扶持,包括创新载体扶持,最高2000万元;研发投入扶持,最高300万元;国高企业支持,最高30万元;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最高2000万元。招商合作机构扶持,包括项目引进扶持,最高1000万元/家;园区建设扶持,最高1000万元;园区运营扶持,最高200万元;推广活动扶持,最高300万元。以及招才引智扶持、人才住房扶持等。

      2.总部经济实施细则,共由二十六条组成,其扶持对象为罗湖区总部企业,扶持重点为总部企业最迫切解决的物业问题,包括对总部企业新购、新租办公场所扶持,装修扶持、物业管理费扶持等。为鼓励优质总部项目落户并在辖区做大做强,该细则还包括引进扶持、重点纳税大户扶持等条款。具体为:落户扶持,最高1200万元;新购办公用房扶持,最高6000万元;新租办公用房扶,最高1200万元;办公用房管理费扶持,最高300万元;装修办公用房扶持,最高1000万元;管理团队扶持,最高200万元;机构引进总部企业扶持,最高500万元。

      3.专业园区实施细则,共由十八条组成,扶持对象为经区政府认定的、突出某一特定产业集聚发展的园区。扶持重点为园区建设、管理、运营和考核评价,以及中小微企业入驻租金问题。具体为:建设专业园区扶持,最高1000万元;园区运营扶持,最高200万元;入驻专业园区扶持,最高1500万元;获得国家、省、市扶持,最高300万元。

      4.金融业实施细则,共由二十七条组成,扶持对象为金融机构总部、一级分支机构、专营机构和专业子公司、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扶持重点为引进持牌机构、解决物业需求、发展金融科技、鼓励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具体为:落户扶持,最高5000万元;购房扶持,最高6000万元;租房扶持,最高3000万元;装修扶持,最高1000万元;管理团队扶持,最高1000万元;以及机构引进金融机构扶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等。

      5.商贸流通业及电子商务实施细则,共由二十七条组成,扶持对象为商贸流通业及电子商务企业,扶持重点为商贸流通企业的转型升级、商业空间升级、商业业态升级和电子商务发展。具体为:落户扶持,最高50万元;商业规模扶持,最高20万元;商业增长扶持,最高120万元;新设实体门店扶持,最高50万元;商业物业转型升级扶持,最高400万元;跨境电商集聚发展扶持,最高100万元;以及商业空间连通扶持,电商企业优化运营扶持等。

      6.专业服务业实施细则, 共由三十三条组成,扶持对象为专业服务业、旅游业以及产业服务平台、行业协会和社团。扶持重点为促进专业服务业机构集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行业发展水平、举办有影响力的重大展览展会及专业论坛等。具体为:落户扶持,最高150万元;购房扶持,最高1000万元;租房扶持,最高300万元;装修扶持,最高1000万元;做大做强扶持,最高100万元;百强旅行社扶持,最高50万元;A级景区扶持,最高300万元;以及特色旅游产品和线路扶持,行业活动、平台和社团扶持等。

      7.时尚创意设计产业实施细则,共由三十条组成,扶持对象为从事时尚创意设计产业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扶持重点为鼓励设计机构及设计师集聚、支持设计机构或设计师参与国际赛事、市场拓展与品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运营等。具体为:落户扶持,最高1100万元;购房扶持,最高6000万元;租房扶持,最高1200万元;装修扶持,最高500万元;规模化发展扶持,最高500万元;行业评比活动扶持,最高50万元;企业创造版权成果扶持,最高200万元,以及设计师奖励扶持、版权交易扶持等。

      8.黄金珠宝及其他工业发展实施细则,共由二十条组成,扶持对象为黄金珠宝产业及其他生产制造的企业。扶持重点为智能制造、设计研发、品牌建设和产业推广。具体为:做大做强扶持,最高100万元;智能化扶持,最高300万元;企业“机器换人”扶持,最高100万元;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扶持,最高200万元;以及“两化融合”扶持、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扶持、引进高级技术人才扶持等。

      9.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共由十八条组成,扶持对象主要为科技企业,扶持重点为基础创新、产业创新、创新环境建设。具体为:创新载体建设扶持,最高2000万元;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扶持,最高2000万元;重大项目落户支持,最高5000万元;专利申请扶持,最高2万/件,以及研发增长扶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等。

      10.节能减排实施细则,共由十九条组成,扶持对象为在罗湖实施节能减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扶持重点为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绿色建筑、清洁生产、海绵城市建设等示范项目。具体为:自主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扶持,最高100万元;投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最高100万元;绿色建筑项目扶持,最高200万元;装配式建筑项目扶持,最高200万元;建筑废弃物现场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扶持,最高50万元;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扶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扶持、能源审计和节能考核项目扶持、绿色信贷项目扶持等。

      11.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实施细则,共由十一条组成,扶持对象为自主创新和品牌创建的企业,扶持重点为品牌创建、标准化建设以及区长质量奖。具体为:品牌创建扶持,最高50万元;提升质量扶持,最高100万元;实施标准化战略扶持,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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